房屋贷款还不上了能把房子公证给孩子吗?
一、房屋贷款还不上了能把房子公证给孩子吗?
1、房子还在贷款的时候,是不能公证给别人的,除非得到银行的同意。
2、你这种情况是逃避银行的债务,不可取。
二、我名下的房子没还完贷款,想把房子赠与给孩子, 但还是由我还贷款,我的名字,想办一下赠予的公证,行吗
公证的只是一份协议或是证明。不能公证住房产权的变更。那你这份公证有何意义?!
而且你贷款没有还清,产权抵押给了银行,暂时不属于你,你无权对住房产权做任何手续,公证处也不会受理不属于你住房的产权公证。
想把住房赠与你孩子,需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注销他项权证,才可以和你家孩子一起去办理买卖过户或是赠与过户。重新孩子姓名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才算数!
三、父母按揭买的房子,没还完,可以公正给儿子儿媳么,急急急
这种抵押贷款,对于购房者、房地产开发公司和银行都是有利的,而且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因此,近几年来比较流行。一些房地产开发公司便开始将这种抵押贷款称为“按揭”,有的售房广告标明“提供×成按揭”,即是银行可以提供给购房者的贷款比例,如“六成”就是可以提供房价60%的贷款。银行为了贷款的安全起见,一般最高只能提供房价70%的贷款。 在流动性过剩,国家有意收缩流动性的时期,银行可能会将首付的比例提高,比如2007年9月下旬,中国建设银行等一些商业性银行,为了解决流动性紧张的问题,将按揭的首付比例提高到了4成。
按揭与抵押贷款不完全相同,对按揭较为贴切的解释是向购房者提供的购
按揭 房抵押贷款,其贷款的目的是为了购买房屋(主要是住宅),并不是所有的以房屋为抵押的贷款都可以称作按揭。
按揭制度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在中国兴起的一种新型物权形式,但在大陆当前民事立法当中并没有关于按揭的明确规定,学者们对按揭的法律定位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事实上,按揭是一种不同于抵押、质押和让与担保的全新物权形式,中国民法应当给予按揭合理的法律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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