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房产政策

台州二手房网 2022-04-14 12:04:11

1998年是值得记住的一年,那年两项改革永久地改变了中国人的面貌。其一是住房体系被全面市场化这非常重要,因为在此之前,老百姓即使有房住,也不是自己的财产,更不能买卖,也就是说,老百姓既无财产,又无股权,是真正的无产者,衣食住行都靠单位,而不能自由支配。但住房市场化改革后,房子可以私人拥有并能自由买卖,不少老百姓从此成了有产者,拥有自己的财产是件很幸运的事。其二是住房按揭贷款的推出。1998年底跟住房市场化改革配套推出的按揭贷款,是1950年代后中国老百姓第一次能用到的金融借贷产品。<br> 1998年到2008年的政策:<a href= target=_blank> 2009年的:检举<br> 1、信贷政策盘点<br> <br> 政策一:2009年1月3日,四大国有银行宣布,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2月10日,继农行出台房贷细则后,工商银行开始执行购房者可享受住房贷款七折的优惠利率,随后不久,其他银行的优惠政策细则相继出台,为楼市回暖蓄积了政策基础。<br> <br> 政策二:5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明确,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这是自2004年以来执行35%自有资本金贷款比例后的首次下调,已恢复到1996年开始实行资本金制度时的水平,从而预示着紧缩了数年的房地产开发信贷政策开始“松绑”。<br> <br> 政策三:6月19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按揭贷款风险管理的通知》,针对部分地区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房地产信贷尤其是按揭贷款业务中诸如“假按揭”、“假首付”、“假房价”、“二套房贷”标准放宽等所暴露的问题,要求加强信贷管理,切实防范按揭贷款风险,促进按揭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坚持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严格遵守第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br> <br> 政策四:10月16日,住建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出《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公积金”和“保障房”实现“对接”。<br> <br> 政策五:12月14日,国务院常务工作会议发布了“国四条”,其中第二条为“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br> <br> 2、税收政策盘点<br> <br> 政策一:5月21日,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清算受理、清算审核和核定征收等具体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规程》自6月1日起施行。根据《规程》,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一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是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是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br> <br> 政策二:5月25日,发改委公布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今年将由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建设部负责研究开征物业税。此前,北京、辽宁等10多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有关物业税的开征讨论持续了四五年之后,再次成为今年上半年楼市的焦点话题之一。<br> <br> 政策三: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遏制炒房现象。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中的四大税种的优惠措施,只有营业税优惠取消,契税、个人买卖印花税、个人转让出售的土地增值税还继续维持。政府调控房市采取了平稳的步骤。<br> <br> 政策四:12月23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这是落实12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政策。除了年限变化外,值得关注的有两点:第一,普通住宅交易受到税收优惠;第二,通知规定:“为维护正常的财税秩序,各地要严格清理与房地产有关的越权减免税,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br> <br> 3、住房政策盘点<br> <br> 政策一:6月2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从2009年起到2011年,争取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747万户现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进一步健全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廉租住房制度,并以此为重点加快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相关的土地、财税和信贷支持政策。<br> <br> 政策二:12月1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工作会议,发布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国四条”,第四条要求“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对于1000万户国有工矿和林区、垦区的棚户区居民,要加大力度进行改造,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有条件的地方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br> <br> 4、土地政策盘点<br> <br> 政策一:4月2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治理房地产开发领域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两部委将重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用地规划变更、容积率调整中玩忽职守、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br> <br> 政策二:5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切实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编制、修编2010至2011年和今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分类确定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林区、垦区、矿区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3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标准、规模及时序,并落实到具体地块。<br> <br> 政策三:8月21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建设用地管理促进批而未用土地利用的通知》,为促进城市新增建设用地及时有效供应并得到充分利用,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管理,依法纠正和遏制违法违规使用农村集体土地等行为,要求地方政府要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切实预防和防止未批即用、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等现象发生,严厉打击囤地行为。<br> <br> 政策四: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央行、监察部等五部委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比例提高到了五成,且分期缴纳全部价款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而此前各地方土地出让大多执行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首付政策。<br> 2010年就不用说了吧,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