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士生购房政策(上海博士生购房政策最新)
一、上海购房政策2014?
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非上海户籍在上海买房在本市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1、契税。契税分两种情况来征收。首套房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为成交价的1%;二套普通住宅不论面积大小契税都为成交价的3%。
2、个税。个税即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为成交价的1%。满5年的商品房一般情况下是免征个税,不过前提是要看原房东名下有几套房,如果是唯一住房即可免征,相反就要征收1%的个税,未满5年的商品房不分首套二套都要征收。
3、查档费。收费标准每人10元,根据买卖双方户口本上人数总和来收取。
4、营业税。营业税是成交价的5.55%,征收标准分两种情况:满2年就免征,不满2年要全额征收。
5、买卖公证费。买卖公证费的是公证书上成交价的3‰。
6、工本费。工本费是每本80块钱。
7、交易手续费。产权证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为5元/平方米,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为8元/平方米,房改房是2.5元/平方米。
8、土地增值税(原:凡居住未满3年的非普通住宅按转让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征收,5年以上免征;现暂免征收)。
关于2014上海购房资格有哪些以及上海购房税费怎么算的相关知识就和大家分析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综上所述,在上海买房子,我们一定要先确认自己满足基本的购房资格,其次还需要按照规定的要求去按时交纳税费。
二、上海公司购房政策2021?
一、企业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购房时间以合同网签备案日期为准:
1、企业设立年限已满5年;2、企业在本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职工人数10名及以上,且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满5年。
企业近年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购房时不受上述企业设立年限和员工人数等条件的限制。
三、上海人才购房政策?
上海人才购房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免税,贴补,最低贷款,安家落户口等的优越条件。
四、购房新政策上海?
1、外地户口家庭在上海跟父母在限购前共有的房子,同时算在父母与子女名下。(即: 非沪籍家庭限购前与父母共有的住房不可剔除,需计入套数) ;
2、外地户口家庭,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必须上产证。(即: A满足购房条件,B不满足,B不可单独上产证) ;
3、社保跟税单在签约当月的数据都不认,必须在签约前满足63个月内60个月有效缴纳。(即: 11月签约,则11月的社保/税单不予认可,截至10月份需要满足购房条件) ;
4、上海户口与外地户口为夫妻的家庭,首套房外地户口具备购房资格的可以单独上产证。(注意:若上海户口在限购前跟父母有住房的,首套房外地户口不能单独上产证,上海户口必须上产证);
五、上海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以下是人才引进政策及租房购房补贴新规定,仅供参考!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引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沪工作稳定的人才,专业(业绩)与岗位相符,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人员。
(三)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四)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五)在本市重点支持的产业和领域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且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六)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沪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地区总部投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中心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七)本市重点引进机构、项目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八)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或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高技能人才。
(九)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十)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的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务的创业人才。
(十一)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沪府发〔2010〕28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申办条件
(一)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一般应能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上。对于特别优秀或者特别紧缺急需的,可适当放宽年限要求。
(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按照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包括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相对应的国家职业资格。
(三)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是指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相关部委共同授予的政府奖励,且具有个人证书。
(四)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是指根据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项目立项批复进行认定的科技项目,所称“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由国家或本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项目立项、申报材料予以认定。
(五)办法第五条第(四)款所称“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的认定依据参照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政府和人才主管部门批复。
(六)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所称“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由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市商务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由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符合办法第五条第(六)款条件引进的人才,应属单位紧缺急需的业务骨干,且具有两年以上(截至申报之日)相应工作经历。
(七)办法第五条第(八)款所称“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工作一线从事技能类职业、工种(具体职业、工种范围另行发布)的技能人才,“国家及省部级技能竞赛奖励”,是指国家级或省部级技能类人才表彰、国家级技能竞赛金、银、铜奖或省部级技能竞赛金奖或一等奖。
(八)办法第五条第(九)款所称“本市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是指经同行专家评估认定,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行业专门人才,以及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的行业专门人才。
(九)办法第五条第(十)款所称“在沪投资于本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为投资所在地区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企业”的标准,由投资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区县相关主管部门另行制订,经批准后实施。
二、关于申办材料
(十)办法第六条第(四)款所称“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在3年及以上,且自申办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及以上的有效合同。
(十一)办法第六条第(六)款所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评审表及聘任证明;
2、根据规定实行以聘代评的行业(单位)中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提供单位的聘任证明;
3、本市核发的(或外省市核发且通过本市考核复评的)国家二级及以上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
4、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二)办法第六条第(八)款所称“就业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在沪无工作经历且直接从外省市进沪的,提供外省市就业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在外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社会保险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已在沪稳定工作的,应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依法纳税,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由各受理点受理人员进行信息查询。引进人才需提供本市就业期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三)办法第六条第(九)款所称“有效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或者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涉及未成年子女的,应明确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
(十四)办法第六条第(十一)款所称“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引进人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或者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有效房屋权属证明及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是指以下材料之一:
1、引进人才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2、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以及户口簿上所有登记人员共同签署的同意落户证明;
3、居住在人才公寓、职工宿舍等的引进人才,提供相应的集体户口簿复印件或户籍证明,以及同意落户证明;
4、确需暂时落户在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口的,提供同意落户的市或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三、关于申请的提出
(十五)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申请的提出,按以下方式办理:
1、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的,由用人单位在网上进行单位信息注册,并填写单位和引进人才相关信息,打印《上海市引进人才申请表》并盖章、签字。用人单位备齐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书面材料后,到受理点进行现场申报。
2、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3、中介机构派遣人员,不属于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范围。
4、用人单位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理申报。
四、关于办理流程
(十六)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按以下程序办理:
1、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初审机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办法》规定的条件,负责对申报单位的引进人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在正式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3、审核通过的,将审核合格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15天。
4、公示无异议的,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本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户口迁移
(十七)按照办法第十二条办理“户口迁移”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引进人才在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个工作日后,持相关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迁沪人员及其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六、关于家属随迁
(十八)办法第十三条所称“未成年子女”,是指16周岁以下的子女以及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16周岁以上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随迁的,另需提供学籍证明。
七、关于户口注销
(十九)对已骗取获得的本市常住户口,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予以注销。
八、其他
(二十)引进人才户籍落户本市后的社会保险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本实施细则印发后,原市人事局印发的《上海市吸引国内优秀人才来沪工作实施办法》(沪人〔1999〕51号)和原市劳动局印发的《关于本市企业从外省市引进技术工人的试行意见》(沪劳力发〔93〕18号)相应废止。
六、上海购房限购政策最新2022?
1.个人住房限购:社保及个税需连续缴纳满5年才在上海购房。
2.企业商品房再交易:需满3年,若交易对象是个人,要按照限购政策执行。
1.已拥有1套房的居民家庭,若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2.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
七、上海市购房政策2021?
上海本地人购房条件:
一、沪籍单身人士
1、单独名下有房,限购。
2、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3、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二、沪籍已婚人士
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1、夫妻双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二套住房。
2、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新购一套住房。
3、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4、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5、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
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1、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证明。
2、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注:
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是指签合同当月不算,往前推算63个月中社保或个税正常缴纳满60个月。
外地人购房条件:
1、外地人已婚在上海只能购买1套(商品房)住宅房。
2、非沪籍家庭限购一套上海住宅,但夫妻双方必须至少有一人社保或个税,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
3、 外地人在外地的房产不计算在内,只要上海没有房产就可以购买!
4、 居住证满三年(免交房产税)。
上海购房贷款政策:
商业贷款:
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商业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公积金贷款:
首套房:
在上海无房无贷(无贷指上海无公积金贷款记录)。
夫妻双方在婚前与各自父母共有房产均不超过一套,且家庭名下无房。
二套房:
在上海无房,有过1次上海公积金贷款记录。
在上海有1套房,人均面积≤37.2m,无上海公积金贷款在使用。
上海买房需要注意什么
明确目标:如果是自住,要多关注周边配套、交通,优先选择市区住宅,如果是投资,需关注房屋是否会涨价。
准备资金:买房最少不了的就是资金,首付和月供要根据家庭收入情况来确定。
选择楼盘:一定要选择实力强、口碑好的楼盘,品质有保障。
八、2021上海改善型购房政策?
最新政策可以看出,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主要是针对离异这一块,进行了调整,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些用户因为购房投资,而进行“假离婚”获取购房名额的非法手段。
政策详细解读
沪籍单身人士:一.单身且名下有房,限购。
二.单身但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三.单身且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1.30】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沪籍已婚人士:一.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1)夫妻双方在【2011.1.30】之前各自和父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二套住房。
(2)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无房,可新购一套住房。
(3)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1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4)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3套,另一方与父母共有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5)夫妻一方在【2011.1.30】之前和父母共有超过4套(含4套),限购。
二.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1)购买首套房产证可单独上非上海户籍一人,但需提供满5年社保或满5年个税证明。
(2)购二套房产证必须上海户籍的人上产证,否则限购。
九、上海购房政策2021哪里查?
上海购房政策2021到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查询。也可以上网查询。
十、上海单户籍购房限购政策?
沪籍单身
1、单独名下有房,限购。
2、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不超过2套(含2套),可新购一套住房。
3、单独名下无房,本人和父母在2011年1月28日之前共有超过3套(含3套),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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