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流程的相关手续都有哪些呢(购买新房流程的相关手续都有哪些呢图片)
一、新房手续办理流程?
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
一、初始登记。
初始登记阶段需要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五证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查看开发商的五证两书是确保开发商买房手续完成、买房资格健全的首段。购房者需要在交房使用之日起的60天内,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来那个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二、填写《房屋权登记申请表》。
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等级完成后,主动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房屋(地)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您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三、拿测绘图(表)。
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必须携带。因此,购房者必须到开发商得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领取测绘表。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购房者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四、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
办证所需要的文件多而杂,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应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相关文件主要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需要开发商盖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五、交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
公共维修基金是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办收取,(部分城市的)购房者也可以从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购房者尤其要注意: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取得房屋产权证。
六、提交申请材料。
七、规定时间内领取房屋产权证。
购房者携带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房屋产权证。期间,需要缴纳印花税(贴花)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在缴纳相应费用的时候,购房者要仔细核对产权证上的信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信息尤为重要。
新房申办产权证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 .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购房者如果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时候有疑惑,可以想开发商或者当地房产部门进行咨询,这样才能获得及时、准确的答案。
二、买新房手续流程?
看房与开发商签购房合同交首付或全款交房验房开正规发票!
三、购买吸污车需要哪些相关手续?
吸污车个人是可以经营,因为该车不属于运营车辆,无需挂靠,只需正常上牌即可。然后根据污水的性质送到专门的污水处理厂,列如吸取工业废水,则送到工业废水处理厂;吸取的是生活污水,则就近送到城市污水处理厂中。
四、大连办理退休时相关手续都有哪些?
企业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后需办理退休人员档案卡,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4日前持《房证》、《户口簿》、一寸照片2张、本人医疗证、配偶医疗证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然后持卡到职工所在单位或到档案管理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下岗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需办理退休人员档案卡,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24日前持《失业证》、《养老保险手册》、《房证》、《户口簿》、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本人医疗证、配偶医疗证到长期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并办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档案卡》,然后持卡及所有手续到自己存放档案的劳动代理部门办理退休手续。
如果身份证及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与档案内记载的出生日期不符时,根据相关规定应按照档案内记载最早的出生日期为准办理。
退休人员必须在每年6月、12月持《户口簿》、《医疗证》、《房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确保退休金按时足额领取。
五、强制戒毒都有哪些相关的要求呢?
2011年公安部第117号,新出台了《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根据国务院《强制戒毒办法》、《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也纷纷出台了本地区的强制戒毒所探视、会见工作制度,大体的内容都差不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制戒毒所允许戒毒人员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戒毒学员,探访由强制戒毒所统一安排。 二、探访人员必须遵守强制戒毒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劝解的,戒毒所可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探访。 三、亲朋、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人员探访戒毒人员,必须先交纳当月伙食费,办理探访手续,经所长批准后方可探访。 四、民警应查看探访人员身份证、工作证落实其真实身份后,办理探访,会见手续送所领导审批,经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会见。 五、探访、会见必须在会见室进行,探访人员不准谈论案情,不准传递任何物品,不准将手机交戒毒人员使用,制止不听的予以扣留。 六、探访人员所送物品应逐件检查,严禁铁制品、玻璃制品等其他违禁品流入戒毒区,所收物品应详细登记,交内班送达、签收。 七、探访、会见每周二次(具体时间,各有规定)会见限时为每人十分钟(具体时间也各有不同),外值班民警应在场监督,组织实施。 八、探访、会见应逐人顺序进行,不准将多人一次放进会见,严禁无手续探访、会见。 九、探访会见应制做工作记录,按规定填写所有数据。 建议:如果不是所里登记的亲属或律师等法定可以会见的人员,其他人一般是不给见面的。如果你想会见,找找所里的领导,说明一下情况,只要有利于当事人的戒毒工作,所里一般是会同意会见的。最好是准备花点钱了。 附:最新的《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保障强制隔离戒毒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务院戒毒条例》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场所。 第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坚持戒毒治疗与教育康复相结合的方针,遵循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的原则,实现管理规范化、治疗医院化、康复多样化、帮教社会化、建设标准化。 第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警务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置 第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置。 强制隔离戒毒所由公安机关提出设置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和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分别审核同意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公安部备案。 第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机构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强制隔离戒毒所。 同级人民政府设置有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公安机关管理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名称为XX省(自治区、直辖市)、XX市(县、区、旗)第一强制隔离戒毒所。 第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规范。建设方案,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 第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二至四人,必要时可设置政治委员或教导员。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数量的管教、监控、巡视、医护、技术、财会等民警和工勤人员,落实岗位责任。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女民警。 公安机关可以聘用文职人员参与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戒毒治疗、劳动技能培训、法制教育等非执法工作,可以聘用工勤人员从事勤杂工作。 第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人员、医务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和职业保险。 第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基础建设经费、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业务装备经费、戒毒人员监管给养经费,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本地财政部门每年度对戒毒人员伙食费、医疗费等戒毒人员经费标准进行核算。 第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财物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收戒规模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要求配备医务工作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所医务工作人员应当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职称评定考核。 第三章?入?所 第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凭《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接收戒毒人员。 第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接收戒毒人员时,应当对戒毒人员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确认是否受伤、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疾病,对女性戒毒人员还应当确认是否怀孕,并填写《戒毒人员健康检查表》。 办理入所手续后,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出具收戒回执。 第十五条?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戒毒人员不满十六周岁且强制隔离戒毒可能影响其学业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依法变更为社区戒毒。 对身体有外伤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予以记录,由送戒人员出具伤情说明并由戒毒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戒毒人员入所手续,应当填写《戒毒人员入所登记表》,并在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应信息,及时进行信息维护。 戒毒人员基本信息与《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相应信息不一致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要求办案部门核查并出具相应说明。 第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除生活必需品外,其他物品由强制隔离戒毒所代为保管,并填写《戒毒人员财物保管登记表》一式二份,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人员各存一份。经戒毒人员签字同意,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将代为保管物品移交戒毒人员近亲属保管。 对检查时发现的毒品以及其他依法应当没收的违禁品,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逐件登记,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处理。 对女性戒毒人员的人身检查,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第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配合办案部门查清戒毒人员真实情况,对新入所戒毒人员信息应当与在逃人员、违法犯罪人员等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发现戒毒人员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为在逃人员的,按照相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四章?管?理 第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戒毒人员性别、年龄、患病、吸毒种类等情况设置不同病区,分别收戒管理。 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治疗的不同阶段和戒毒人员表现,实行逐步适应社会的分级管理。 第二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新入所戒毒人员管理制度,对新入所戒毒人员实行不少于十五天的过渡管理和教育。 第二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在戒毒人员入所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书面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权利的途径,掌握其基本情况,疏导心理,引导其适应新环境。 第二十二条?戒毒人员提出检举、揭发、控告,以及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登记后及时将有关材料转送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保障戒毒人员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对强制隔离戒毒所以外的人员交给戒毒人员的物品和邮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场。 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批准,戒毒人员可以用指定的固定电话与其亲友、监护人或者所在单位、就读学校通话。 第二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建立探访制度,允许戒毒人员亲属、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探访。 探访人员应当接受强制隔离戒毒所身份证件检查,遵守探访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探访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提出警告或者责令其停止探访。 第二十五条?戒毒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批准其请假出所: (一)配偶、直系亲属病危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离所探视的; (二)配偶、直系亲属死亡需要处理相应事务的; (三)办理婚姻登记等必须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 戒毒人员应当提出请假出所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并报主管公安机关备案后,发给戒毒人员请假出所证明。 请假出所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天,离所和回所当日均计算在内。对请假出所不归的,视作脱逃行为处理。 第二十六条?律师会见戒毒人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委托书,在强制隔离戒毒所内指定地点进行。 第二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戒毒人员伙食标准,保证戒毒人员饮食卫生、吃熟、吃热、吃够定量。 对少数民族戒毒人员,应当尊重其饮食习俗。 第二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代购物品管理制度,代购物品仅限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二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人员一日生活制度。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督促戒毒人员遵守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并根据其现实表现分别予以奖励或者处罚。 第三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出入所登记制度。 戒毒区实行封闭管理,非本所工作人员出入应经所领导批准。 第三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统一戒毒人员的着装、被服,衣被上应当设置本所标志。 第三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安装监控录像、应急报警、病室报告装置、门禁检查和违禁物品检测等技防系统。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不得少于十五天。 第三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三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有戒毒人员脱逃、暴力袭击他人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依法使用警械予以制止。 第三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巡视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加强巡查,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有碍值班的活动。 值班人员发现问题,应当果断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六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戒毒人员,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分别给予警告、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禁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戒毒人员行为规范、不遵守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 (二)私藏或者吸食、注射毒品,隐匿违禁物品的; (三)欺侮、殴打、虐待其他戒毒人员,占用他人财物等侵犯他人权利的; (四)交流吸毒信息、传授犯罪方法或者教唆他人违法犯罪的; (五)预谋或者实施自杀、脱逃、行凶的。 对戒毒人员处以警告、训诫和责令具结悔过,由管教民警决定并执行;处以禁闭,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长批准。 对情节恶劣的,在诊断评估时应当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重要情节;构成犯罪的,交由侦查部门侦查,被决定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转看守所羁押。 第三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戒毒人员脱逃的,应当立即报告主管公安机关,并配合追回脱逃人员。被追回的戒毒人员应当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脱逃期间不计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被追回的戒毒人员不得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时可以作为建议延长其强制隔离戒毒期限的情节。 第三十八条?戒毒人员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立即向主管公安机关报告,同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通知其家属和同级人民检察院。主管公安机关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死亡原因进行调查。查清死亡原因后,尽快通知死者家属。 其他善后事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询问登记制度,配合办案部门的询问工作。 第四十条?办案人员询问戒毒人员,应当持单位介绍信及有效工作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在询问室进行。 因办案需要,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办案部门办理交接手续后可以将戒毒人员带离出所,出所期间的安全由办案部门负责。戒毒人员被带离出所以及送回所时,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对其进行体表检查,做好书面记录,由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办案人员和戒毒人员签字确认。 第五章?医?疗 第四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治疗和护理操作规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根据戒毒人员吸食、注射毒品的种类和成瘾程度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生理治疗、心理治疗和身体康复训练,并建立个人病历。 第四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医护人员二十四小时值班和定时查房制度,医护人员应当随时掌握分管戒毒人员的治疗和身体康复情况,并给予及时的治疗和看护。 第四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 第四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毒瘾发作或者出现精神障碍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戒毒人员,可以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规范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 对被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戒毒人员,民警和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险行为的情形解除后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患严重疾病,不出所治疗可能危及生命的,经强制隔离戒毒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备案,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允许其所外就医,并发给所外就医证明。所外就医的费用由戒毒人员本人承担。 所外就医期间,强制隔离戒毒期限连续计算。对于健康状况不再适宜回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向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提出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建议,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经批准变更为社区戒毒的,已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期限折抵社区戒毒期限。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当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购买。需要对戒毒人员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具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具处方,医护人员应当监督戒毒人员当面服药。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严禁违规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第四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卫生防疫制度,设置供戒毒人员沐浴、理发和洗晒被服的设施。对戒毒病区应当定期消毒,防止传染疫情发生。 第四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与社会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合作,保证医疗质量。 第六章?教?育 第五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设立教室、心理咨询室、谈话教育室、娱乐活动室、技能培训室等教育、康复活动的功能用房。 第五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民警与戒毒人员定期谈话制度。管教民警应当熟悉分管戒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戒毒人员自然情况、社会关系、吸毒经历、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 第五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经常开展法制、禁毒宣传、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等主题教育活动。 第五十三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可以采取集中授课、个别谈话、社会帮教、亲友规劝、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社会工作者以及戒毒成功人员协助开展教育工作。 第五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制定奖励制度,鼓励、引导戒毒人员坦白、检举违法犯罪行为。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及时将戒毒人员提供的违法犯罪线索转递给侦查办案部门。办案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查证并反馈查证情况。 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的戒毒人员予以奖励,并作为诊断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五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动员、劝导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出所后进入戒毒康复场所康复,并提供便利条件。 第五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积极联系劳动保障、教育等有关部门,向戒毒人员提供职业技术、文化教育培训。 第七章?康?复 第五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组织戒毒人员开展文体活动,进行体能训练。一般情况下,每天进行不少于二小时的室外活动。 第五十八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对戒毒人员进行心理康复训练。 第五十九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根据戒毒需要和戒毒人员的身体状况组织戒毒人员参加康复劳动,康复劳动时间每天最长不得超过六小时。 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强迫戒毒人员参加劳动。 第六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康复劳动场所和康复劳动项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开展有碍于安全管理和戒毒人员身体康复的项目。 第六十一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对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和支出建立专门账目,严格遵守财务制度,专款专用。戒毒人员康复劳动收入使用范围如下: (一)支付戒毒人员劳动报酬; (二)改善戒毒人员伙食及生活条件; (三)购置劳保用品; (四)其他必要开支。 第八章?出?所 第六十二条?对需要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当与司法行政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十三条?对外地戒毒人员,如其户籍地强制隔离戒毒所同意接收,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可以变更执行场所,将戒毒人员交付其户籍地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十四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戒毒诊断评估工作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戒毒人员的戒毒康复、现实表现、适应社会能力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对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继续执行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戒毒康复、日常行为考核等情况一并移交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并通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 第六十五条?戒毒人员被依法收监执行刑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依法拘留、逮捕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文书,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并通知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监管场所、羁押场所应当给予必要的戒毒治疗。 刑罚执行完毕时、解除强制性教育措施时或者释放时强制隔离戒毒尚未期满的,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第六十六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以下信息录入全国禁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相应的信息维护: (一)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出所的; (二)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继续执行的; (三)转至司法行政部门强制隔离戒毒所不被接收的; (四)所外就医的; (五)变更为社区戒毒的; (六)脱逃或者请假出所不归的; (七)脱逃被追回后在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的。 第六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建立并妥善保管戒毒人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副本、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结果文书、戒毒人员登记表、健康检查表、财物保管登记表、病历、奖惩情况记录、办案机关或者律师询问记录、诊断评估结果、探访与请假出所记录、出所凭证等在强制隔离戒毒期间产生的有关文书及图片。 戒毒人员死亡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将《戒毒人员死亡鉴定书》和《戒毒人员死亡通知书》归入其档案。 除法律明确规定外,强制隔离戒毒所不得对外提供戒毒人员档案。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八条?对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吸毒成瘾人员,本级公安机关没有设立拘留所或者拘留所不具备戒毒治疗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代为执行。 第六十九条?有条件的强制隔离戒毒所可以接收自愿戒毒人员。但应当建立专门的自愿戒毒区,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关于自愿戒毒的规定管理自愿戒毒人员。 对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成瘾人员,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签订书面协议。 第七十条?强制隔离戒毒所实行等级化管理,具体办法由公安部另行制定。 第七十一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包括本数、本级。 第七十二条?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文书格式,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七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安部2000年4月17日发布施行的《强制戒毒所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六、购买殡仪车需要哪些流程,手续齐全?
因每个地方风俗不同,具体的做法也不一样。但是流程大同小异,你可以结合当地的风俗进行增减。流程:一是去找殡葬车;二是给亡者擦拭遗体并穿寿衣寿衣;三是小殓。咽气后,如果死者上边没有长辈就将尸体停放在堂屋正中,否则只能停放在偏房,叫“小殓”。;四是报丧,丧家给至亲好友送信,请来“探丧”,瞻谒遗容。 五是请"阴阳先生"来验视死者,看看丧葬忌讳。 停灵天数均为单数,停灵天数根据主家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为三天、五天、七天。 详细过程:1,家属来人或打电话请与殡仪服务中心联系,确定丧事的时间,选定殡仪馆,预定殡仪车、告别室等事宜。2, 给亡者最佳的穿戴时间,是在先人咽气之前,穿戴完毕为佳,这样才能确保先人衣物完整的西去。穿戴的顺序是先里后外,先下后上。绊手丝、绊脚丝是在给先人指路后,入殓前,缠在双手和双脚上即可。给装老衣服,不能有兜,如果有兜,必须剪开兜底。所有的衣物不可带有任何动物皮毛,尤其是先人不能穿皮鞋,不能穿带皮毛的寿衣下葬。给先人焚化衣物的时候,要叠好后配以纸钱焚化,不可胡乱挑拨,焚化不尽。3,搭丧棚、设灵堂,上贡品:上插三根缠有棉花绒筷子的半熟倒头饭一碗,馒头左右各五个,金丝供一个,背鸡血块的倒头生公鸡一只,荤菜二碗,素菜二碗,贡酒三杯,供茶三杯,筷子五双,干鲜果品单样单数,其中要注意的是,所有贡菜不可用牛肉和马肉。摆祭用的祭菜需格外另备,不在此中。4,朋友亲属来祭拜上香,家属需要还礼表示感谢,客人走了不能送,这是规矩都不会挑的。5,出殡时有长子或者长女在灵车前摔盆,车队有了以后,老头烧枕头用五谷给家里撒遍,火化告别以后,就是答谢亲友去吃饭。备注:在出殡之前,就要开始拆灵棚,灵棚一拆完,马上起灵,不可停留。抬棺材的必须是已婚有子嗣男性,且属相不与死者犯冲。棺材抬上灵车后,不能停留等待,马上出发。待灵车从家中走干净之后,马上将停尸板和垫棺木拉去十字路口处或报庙处焚化即可。先人下葬日、七日、百日、周年日若逢农历占七日和八绝日(八绝日即农历立春、夏、秋、冬节气的前一天和后一天)必须错开祭拜,且祭拜日只可提前,不可延后。每年清明前后是传统的祭奠时节。其他时间如春节、鬼节以及死者生日、逝世周年等等都可以祭奠。现在殡葬部门开始实施网上祭奠计划,更方便祭奠亲人。
七、新房装修祝福语都有哪些呢?
友人装修房子代表家中焕然一新,所以祝福语向您提供以下三条: 一帆风顺,财源广进,平平安安。 祝以后的生活充满乐趣,顺顺利利,像新装修的房子一样焕然一新。 希望以后阁下的家能够招来财气,驱散恶魔,变得更加温馨,合家欢乐。
阳日照平安宅,五福星临吉庆门。 宏图大展兴隆宅,泰云长临富裕家。 屋满春风春满屋,门盈喜气喜盈门。 花香入室春风霭,瑞气盈门淑景新。
八、出国手续办理流程都有哪些?
出国的话首先一项是有个护照(在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然后是看你去哪个国家,根据哪个国家的要求办理签证,同的国家签证政策不同,有的国家免签、有的国家可以落地签,不同的国家签证难度也不一样。我出国旅游一般碰到比较复杂的签证都是委托众信旅游办理的,这样还比较省心~ 护照和签证办好了基本上就没啥了~
九、一手新房的全款购买流程?
1、查购房资质
首先要看自己有没有购房资质,因为在一些城市的购房资格要求比较严格,例如社保要缴满一定的年限等。
2、资金筹备
购房者应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对房款总数有一定的预期,了解买新房要准备哪些钱,并在预期范围内制定合适的购房计划。
3、明确需求
要考虑清楚买房是为了自住还是转手获利,抑或是孩子上学。要根据需求缕清楚哪些地段的楼盘在你的考虑范围内,同时考虑一下交通状况。
4、选房看房
以上几点明确以后,就可以选房了。与开发商约定日期进行选房,实地考察中意的楼盘项目时,你一定要尽可能多地了解楼盘的真实情况,看样板间、看沙盘要谨慎,另外也要注意选择楼层、户型,并注意周边配套的规划图。
5、认购、购房资质审核、签约
选到心仪房源后,缴纳定金并签订认购书,进行购房资质核验,一般审核结果10个工作日出来。审核通过后直接进行网签,网签后,开发商会通知你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
6、付房款
全款买房付房款,收到的发票需要放好,交税时需要用到。
7、验房收房
验房时要仔细核验房屋的每个细节,查看“三证一书一表”。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这些证件,可以直接拒绝收房。
注意:“三证一书一表”中三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8、缴税
收房后,全款购房者可拿着购房发票、实测面积补差款发票(购买期房并有面积差的会有)到地税局办理交税业务。一般来说,商品房需要缴纳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然后缴纳物业费、取暖费、停车位的费用等。
9、办房本
全款买房,可以选择自办房本,或者交给开发商去办理。一般情况下,自办房本的办理速度比开发商快,且开发商一般会交给第三方代办公司办理,会收取一定的代理费。
十、购买新房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买房详细流程
看楼
首先,购房者应该去现场看房,核心关注楼盘有无预售资格。在检查楼盘有无预售资格的流程里,核心是查商品房预售证,如楼盘是否没有预售证就公开进行内部认购、是否把预售证挂在售楼部显眼处、预售证是否过期等。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其次,购房者应该上网查发展商资质,查验所选购的住房是否已被抵押、查封。如果选购的住房是由房地产中介公司代理销售的,应了解该公司是否具有房地产中介资质等。
买楼
首先,购房者应慎签认购书。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的预约合同,是独立合同。签认购书时常会引发一系列纠纷,具体表现在购房者要收回定金,而发展商却不一定会退还。因此,为避免过多的麻烦,购房者在决定买房,可以向发展商提出看正式合同样本,在觉得正式合同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再签署认购书,以免被套牢。
其次,购房者要看认购书是否能保证公平。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格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大家要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较后,房款必须支付到监控账户。购房者应将房款支付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指定的银行监控账户上,不要直接交给开发商或者中介。房款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具体如何分期,可以由双方约定。比如购买者可以留15%的房款,其中10%可以在出卖人交付使用之前支付,5%的房款可以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
房屋总价格、单位价格、楼面地价
房子总价格:简称总价,是指一宗房地产的整体价格。一般来说,总价不能说明房地产价格水平的高低。
房子单位价格:简称单价,是指单位土地面积或单位建筑物面积的地价、房价或房地价格。单价可以反映房地产价格水平的高低。
房子楼面地价:又称单位建筑面积地价,简称楼面价,是平均到每单位建筑面积上的土地价格。楼面地价 =土地总价格÷建筑总面积;楼面地价=土地单价÷容积率。
房子的签订认购书
在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其实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客户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购房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买房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房屋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在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本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房屋购买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购房房款支付方式。
(4)买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正式签约
标准格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并非不能增删、也不能更改。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时有权利仔细琢磨合同的条款细节,对其中不满意处提出改动要求。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待填处,要懂得把许多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填上,并规定达不到条件应承担的后果。
二、买房注意事项
1、买房子尽量买一期开发的,一般说来价格便宜而且质量好。
2、买房前试验隔音情况,否则会很痛苦。
3、不要买二层,一般厨房下水道是二层往上一条,一层独立一条。这样二层是最容易发生堵塞的,如发生堵塞倒灌,其状惨不忍睹。
4、买房子要注意不要买临街的,噪音太大,即使是一条小路,也有发展成菜市场的潜力。
5、窗子外侧一定要是往外倾斜,否则窗子上的密封胶老化了就会水淹七军。
6、窗户的纱窗一定要买内置的,否则掉在地上还好,掉在人上就难办了。
7、窗户较好是推拉式,在中间关的,密封性好。
8、注意你所买的房子的位置,小心你的楼下空地成为停车场。
9、不要买顶层,顶层容易出现漏水现象,虽然能修理但耗时耗力,修理时间极可能被无限延长不要买带厨房下水道的地下室,否则崩溃是早晚的事情。
10、卫生间的防水很重要!!!一定要鼓动你的楼上和你一起在交房时做足48小时的闭水试验,确定其防水性能,否则一旦漏水后果会非常痛苦。
11、要注意小区里的车位数量,也许近期你不买车但不带表以后不会。
12、家里的水管,暖气管道都要打压试一下,尤其是暖气。个别暖气片,会直接影响室温,如果安反了,想要改过来极其困难,全安反了还可以在外面改,但如果安错了一两片,则要砸地面。
13、如果你的房子是带单元对讲的,那别买一层,关门声能让你疯掉,报警声威力更是惊人。
14、房子里的对讲系统一定要问明性能和使用方法,并且仔细试验,否则那些宣传中优越的性能可能只是宣传而已。
15、厨房一定要有地漏,这样有个万一水管爆裂,还有个地方漏水,不至于让家里成了太平洋。
16、千万不要相信那些售楼小姐说的什么外国进口门窗,越是如此,门窗配件越难买,后期物业根本弄不了。
17、家里的入户门带猫眼的是防盗门,不带猫眼的是防火门,如果发生火灾猫眼会爆炸,但如果有陌生人,猫眼看得见。看你需要。
18、装修时不要动卫生间的地砖,不要自己重新做防水除非你有钱没地方花,要知道开发商并不是心甘情愿的为你保修防水的,他们正愁找不到理由呢。
附:购房合同常见的六种“不公平条款”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下面将合同中经常出现的六种“不公平条款”之处一一列出,对照此程序,消费者见招拆招,可做到明明白白签约。
1、列明商品房情况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是标准合同第三条的内容,消费者应留心其中填空处所填的条款,其中特别注意列明自然层数和层高几米。
2、房屋面积计价方式
房屋的合同价款一般按实际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算,合同中应列明面积出现变化时,楼价的变更及退房的条件。
3、交房日期条款
因建设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常常在交房上大做文章。一是只注明竣工日期,没有交付使用日期;二是交房日期极其含糊;三是既没有竣工日期,也没有交房日期。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年×月×日”,同时,还要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需承担的责任。
4、关于装饰、设备标准、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的承诺
现在有不少房地产纠纷都是由于货不对板而引起的。首先把交楼标准详细写进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用明确的条款来加以规范交楼的标准,如赠送装修、家电、橱柜等,应注明赠送的品牌和数量或加“不能低于样板房的标准”的字样,避免使用某些开发商在售楼广告中所用的高档、豪华、进口等词语。
其次,将规划写进合同。如游泳池和会所不得向外营业、泳池的面积等都要写清楚,尤其是要求发展商不得主动提出把原规划的花园改变用途,其他承诺的配套也应列明。
5、关于产权登记
取得房产证是买家最关注的事情。在签订合同时,建议买家勿接受发展商“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房产证,不退房,只支付××违约金”的类似约定。购房者较好在合同中约定:如因开发商的原因造成购房者不能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购房者有权提出退房,开发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内退还房款,并赔偿经济损失。
6、保修责任
说到保修责任,购房者较好在合同中注明“保修期限不能少于法律规定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