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一半父亲继承一半母亲赠与自住五年是唯一住房,现在卖房是否要交20%个人所得税.且买方也是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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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若房产来源属于继承赠与的卖房时要交20%个人所得税!
买方是首次购住房的话契税优惠~如下:
契税按评估额1%-3%(面积90平米初次1%,90平方-144平米1.5%且第一次买1.5%,144平方以上3%)买方;
法律无效定律是什么意思
法律无效定律:法律规定倾向于保护谁并不是由立法者或执法者决定的,而是由其各方的相对弹性大小决定的。
如果法律关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是必需品,即弹性很小,那该方就不太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负担。即使负担了,也会转嫁到另一方身上。
经济学上的一种规律现象,不是什么违反了宪法的什么意思,是法律无法约束某些经济现象,但这些现象并不非法,违法。
比如对房地产商征税,房地产商会把税收加到成本里一部分,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如果对买方征税,房地产商为了卖的多,会把房价降下来,减少利润,进而将税转到自己身上,所以不论对谁收税,税会分担到买方卖方两者身上。
所以这时,法律就起不到对谁单一征税的作用了,所以叫法律无效定律。
扩展资料:
新华社广州7月15日电(记者李雄鹰)对于自己的财物,是可以赠给他人的,但应建立在遵守社会公德及他人合法权益之上。记者日前从广东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该法院近日审理了一宗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依法判决作为被告人的“第三者”返还房款85万元等。
黄某民在2014年经朋友介绍认识黄某娜,2015年1月双方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后因案外人林某如无力偿还黄某民借款,便将其购买的房产以83万元转卖给黄某民,双方约定将73万元抵消借款,余下10万元在过户时再支付给林某如。
后来,黄某民为了方便自己偷情便与黄某娜签订了《协议书》,约定由黄某民全资购买涉案房产赠予黄某娜居住,黄某娜必须与黄某民继续保持婚外情关系。随后,黄某娜将黄某民转来的12万元支付给案外人林某如,及用于办理过户。
后黄某民的配偶陈某娣发现上述情况,认为黄某民的行为侵犯了其夫妻共同财产权,遂诉请汕尾市海丰县人民法院,要求撤销黄某民赠予黄某娜涉案房产的《协议书》,并判令黄某娜返还房产。
海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民与黄某娜签订的《协议书》无效,黄某娜应将《协议书》中所涉房产予以返还。黄某娜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上诉至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尾中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民与黄某娜签订的《协议书》依法认定无效,黄某娜应返还购房款及过户费共计85万元及利息给黄某民、陈某娣。
法官表示,本案中,黄某民在有家庭、有配偶的情况下,为与黄某娜保持不正当关系,将债务人抵债的房产直接过户给黄某娜,其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原则,损害了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权,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黄某娜据此获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但考虑到黄某民也是本案的主要过错者,且黄某民系通过债权及赠予黄某娜购房款的方式,从而使黄某娜获得房产所有权,故本案最终判决黄某娜返还相应购房款而非房产。
法官提醒,对于自己的财物,是可以赠给他人的,但双方一致达成的赠予协议应建立在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
参考资料:新华网违背公序良俗擅处夫妻共同财产被判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