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购房政策解读(杭州购房政策解读最新)

台州二手房网 2023-04-17 20:04:03

一、杭州购房政策?

一、公积金贷款:

1、名下无房,无贷款记录,或商业贷款已结清,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利率执行3.1%。

2、名下拥有1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利率执行3.575%。

3、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商贷:首套利率4.1%,二套利率4.9%

三、商贷+公积金组合贷:

1、满足商贷新政首套判定条件的情况下,从来没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组合贷首付执行3成,利率执行4.1%+3.1%。

2、满足商贷新政首套判定条件的情况下,曾有过公积金贷款记录但已结清,组合贷首付执行4成,利率执行4.1%+3.575%。

3、商贷二套判定条件下,组合贷首付执行4成,利率执行4.9%+3.575%。

二、杭州离异购房政策?

杭州离异,需满3年,无房的一方可以买新房

三、杭州学区政策解读?

一)以下适龄儿童少年,可以在本市申请就读小学、初中:

1.本市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相关政策条件登录市教育局官网查看。

(二)上述儿童少年入学应同时满足:

小学(含一贯制学校小学部,下同):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或往年经入学所在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缓学的儿童。

初中(含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初中部,下同):小学应届毕业学生。

招生范围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公办小学按学区招生,学区由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办初中按小学对口直升或按学区招生。

(二)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在所在区、县(市)范围内招生(原上城区和江干区、下城区和拱墅区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分别在合并后的新上城区、拱墅区范围招生;原余杭区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仍在原余杭区范围招生)。市教育局批设的民办学校可在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和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范围内招生;学校也可申请,并经市教育局同意,在学校所在区范围内招生。

(三)在审批地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可在市域范围内补招一次。

(四)民办学校或其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原订有书面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在协议有效期内,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受区、县(市)政府委托、承担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招生,不得选择生源。民办学校履行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均须经市教育局同意,具体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民办学校协议招生或按学区招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四、杭州海归硕士购房政策?

留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可以通过人才引进落户,才有在杭购房资格,贷款买房目前没有优惠政策。

五、杭州人才落户购房政策?

你好,人才引进方式落户,社保只需要满一个月可以直接落户,一手房首付:首套三成二套四成,二手房首付以房东为准,

六、杭州购房入户政策?

落户须满5年方可购买二“高层次人才购买二套房政策,与普通购房者基本一致。”

今天,杭州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证实,根据最新政策,高层次人才家庭落户杭州须满5年方可购买第二套房。这是继人才无房家庭认定条件调整之后,杭州人才购房政策的又一次调整,有利于市场公平,杜绝少数人才炒房现象。

七、外地人在天津购房政策2021解读?

需要在天津连续交两年社保不断交,就可以

八、杭州临安购房摇号政策?

杭州临安区目前买房不限购,不用摇号的!

九、杭州购房政策会放松吗?

不会放松的。经济越是发达购房政策越是不会放松。全国的经济发展不是很平衡,杭州经济是比较发达的地区,环境优越,教育先进,人口大量流入。因此为避免房价不合理的上涨,购房限购长期存在。此次杭州的疫情虽然有些影响,但可以看出杭州政府执行力更强,疫情很快控制,外来人口还会大量涌入的。

十、杭州人才购房补贴政策细则?

一)购房补贴

  1、什么是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答: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是指根据《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市委办发〔2014〕7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政府按设定分类目录分期向符合申领条件的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3类人才发放货币补贴,以资助其通过购置市场房源解决住房问题的一项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2、《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购房补贴暂行办法》)是否适用于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

  答:《购房补贴暂行办法》适用于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市属、区属用人单位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管理。

  3、杭州经济开发区等开发区具体指哪些开发区?

  答:具体是指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和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4、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具体指哪些?

  答:市属用人单位是指市本级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税收收入缴入市本级国库的企业等(以2015年1月1日缴入情况为准);区属用人单位是指各区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税收收入缴入区级国库的企业等(以2015年1月1日缴入情况为准)。

  5、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除应属于《实施意见》中明确的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省级领军人才)、D类(市级领军人才)中的一类外,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含)以上或与市区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签订5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半年(含)以上,如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2)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

  (3)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购房补贴暂行办法》出台前1年到申请之日期间在市区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包括安家补助)。

  6、申请人享受哪些相关住房优惠政策后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答: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区享受过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优惠购(建)住房,以及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