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咸阳有代办取住房公积金的吗?
没那么好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职工提取公积金,购买新房的,须提供经有关部门批准或产权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协议、拆迁协议或增房补差协议,购房交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必须提供二手房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及提取人的产权证。除此之外,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职工,须持相应提取手续及“XX住房公积金转账支取凭证”,到所在单位初审,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申请办理提取,审核通过并授权后,才可到指定银行办理提取。
由此可见,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并没有小广告所宣称的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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