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台州二手房网 2024-11-04 13:43:43

一、大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主要有哪些

大连市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申请条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9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

2、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商品房,且该购买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2笔(含)。

4、具有购买商品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能够办理抵押。

5、 借款人、购房人、抵押人(含配偶)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扩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审核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表(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处营业大厅前台现场填写)

2 、户口簿(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与抵押人均需提供)

3、身份证(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与抵押人均需提供)

4、婚姻状况材料(借款人、抵押人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的,需填写单身声明;离婚的,需填写单身声明、提供离婚证;丧偶的,需填写单身声明、提供医学死亡材料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销户材料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或注明丧偶、配偶死亡的户口簿)

5、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商品房预付款发票(符合“预付款额+贷款额=房款总额”)

7、公积金联名卡及交易密码(主辅借款人均须提供)

8、组合贷款联络单(办理组合贷款须提供)

9、商业贷款合同(办理组合贷款须提供)

参考资料来源: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公积金业务-贷款

二、外地人在大连市购房的条件

异地购房办按揭购房手续中需要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即首付和贷款利率可能提高;

贷款买房有很多种,有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要是公积金贷款就在贷款前,你先知道自己的公积金帐户上有多少钱,单位每月给你多少钱。只有知道自己的情况才能去贷款。要是商业贷款的话就要衡量资金承受能力。

各个银行审批的手续和程序不尽相同,但大体都要求,贷款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供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开据的工作职务证明、收入证明、本地暂住证明、当地固定的联系地址、联系方式。银行会查看贷款人信用记录等等 ;

三、在大连如何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二)是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按规定比例所需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办理住房置业担保或为抵押物办理保险的,还需办理相关手续。

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有下列行为的借款人予以贷款:

(一)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屋所有权住房;

(二)按房改政策购买现住公有住房;

(三)以自有或第三者房屋所有权作抵押购买公有住房使用权及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

(四)购买上市交易的存量房;

(五)购买其他普通商品住房。

购买商品住房,其开发单位须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合作协议》。

贷 款 程 序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贷款申请表》,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下列资料:

(一)合法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购房合同、协议书或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文件;

(三)抵押物或质物的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和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四)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需要提供住房置业担保或办理抵押物保险手续的,借款人还需出具与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签订的书面文件。

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各种资料后,应据实做好贷款审查工作,同时由其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评信委员会对借款人资信等级进行评审,确认借款人的贷款担保方式,并在承诺期限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

经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政策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所需贷款,其中购买售房单位(含开发单位)出售的房屋,由代办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5%+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

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是双方或只有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结合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可用量分别确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购买房屋价款总额中的自筹资金与贷款额的比例,根据购房类型的不同,分别确定。

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和规定的贷款成数。

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外还需要贷款的,可以申请部分商业性贷款。

贷款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1、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万元,双职工最贷款额度调整为38万元。

2、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8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32万元。

3、 金州、旅顺口工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5万元。

4、 普兰店、瓦房店、庄河市、长海县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2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