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助学贷款政策是什么?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将于10月中旬前为贷款学生录入并确认验证码和欠缴金额,银行方面就会根据金额额度将资金拨付给学生所在高校。今年春季学期开始,烟台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标准已由原来的平均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分别设置1500元、2000元、2500元三档,所需资金全部由财政承担。国家助学金标准的提高将更好地保障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烟台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有哪些调整?
一、贷款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为缓解贷款职工月还款压力,提高贷款职工可申请贷款额度,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大对职工购房的政策支持力度,自10月1日起我市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性65周岁,女性60周岁。
贷款年限增加后缴存职工可在缴存基数不变的情况下申请更多的公积金贷款,进一步缓解了购房职工的支付压力。
二、购房提取公积金时限延长至3年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取范围由“职工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调整为“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提取时限由“取得规定购房凭证1年内一次性提取”调整为“在取得规定购房凭证3年内一次性提取”。
三、可用于支付物业费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新政还扩大了公积金提取的范围。职工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为当年实际支付的物业费,最高提取额不超过2600元。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开具3年内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所缴纳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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