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农村自建房屋的相关政策

台州二手房网 2022-03-16 17:37:09

新政策暂时还没有出台,按照老的执行。   国家关于农村建房,原则利用旧村旧址,不得随意占用耕地,且每户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不得超过三分土地,现有宅基地多于三分,不能再申请新的宅基地。   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集中修建住宅,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了农村建房问题的基本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农村危房改建申请有那些条件?可以在原有房子旁边建新房吗?

 1、申请人具有册亨县丫他镇农村农业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民政特困对象,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农村孤寡老人、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
  3、申请人现有住房已不具备居住条件,年久失修,残损破旧,不御风雨,存在严重结构缺陷和安全隐患,不能保证居住安全的;
  4、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其他政策性住房;
5、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包括:(1)配偶;(2)父母;(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6、申请家庭要符合年度实施要求和台账要求。